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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书本对我来说变得越来越陌生。对书的眷恋,大概在高中毕业后就告一段落…大学虽然也看过几本书,却寥寥无几,印象中大多都是和哲学有关的,恩「米兰.昆德拉」也有几本。

告别大学的日子,没了图书馆,更谈不上看书,在书本上的消费支出是「零」。包括买课本的钱也是出的心不甘情不愿的…到大四了索性就不买了。事实上考研的时候有所投入但收效甚微…

书,是不适合在火车上阅读的吧。而我,总是在火车上看书看到天昏地暗的…也许只是用来让天马行空的思想有所收敛!车上想的那些不中用的东西来的快,忘的也快,到是没什么损失的了。

现在,房子里有一堆的管理书籍,翻来看看,言之无物,自然也就没心思去细读了,又或者人水平高超,我等凡夫俗子完全不能领会的。

读不了,我写总成了吧?然后开始了终断了两年之久的日记生活,原来,Blog 和日记有太大的区别,谁也代替不了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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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登大学哲学博士方鸿渐留学回国了。他是个没有用的人,在欧洲四年,转了三个学校,改了几回专业,生活散漫,学无所成。因为父亲和老丈人都伸手向他要学位证书,没有办法、只好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这么个子虚乌有大学的假博士学位。他绝不愿意做这事,可是为了尽晚辈的孝心,搞份假文凭也是心安理得,只要今后自己决不以此招摇撞骗、他没有想到。老丈人已经将他的博士照片和游学履历大肆渲染地登在报刊上了,方鸿渐一下船,来到这个阔别4年又毫无变化的故土,便先见到这份报纸,不由得面红耳赤,十分难堪。

未婚妻和方鸿渐从未见过面,就撒手人寰。他蒙岳父大人资助得以负笈欧洲,所以回国后,先看望了岳父岳母,这才回到家乡见爹娘。他刚进家门,小报记者便闻风而至,摄下了方博士西服革履的仪态,使他成了县里大名鼎鼎的人物,提亲者更是踏破门槛。方鸿渐不喜欢这些土里土气又打扮时髦的女孩们,爱情在他心中仍一是一片空白的领域。春暖花开的时候,方鸿渐拜访了和自己一起留学归来的女博士苏文纨。在苏文纨家,他结识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她是个天真、直爽的大学生。方鸿渐对唐晓芙一见倾心,堕入了情网,可是苏文纨喜欢方鸿渐。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的做作,但是他总不能狠下心来拒绝,怕伤害了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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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那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政府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地定居。到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地出门,却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做地过日子,可他没理由妨碍别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任何东西可吃。但这不能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问题是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却不从别人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互相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因此,在那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唯一诚实的只有开头的那个人,但他不久便死了,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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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心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感觉还是非常的强烈。自己会说出那些话或者仅仅是因为你口中的一句对不起。

还是那样,床一如既往的乱,纸巾,袜子,书包,衣服,钥匙总是那么随意的堆积着。偶尔看来也觉得心烦,只是无意改变现状,一个人容易满足是件好事。

学校评估,什么化学作业实验报告居然让我们找找,大概院领导把上次的那次宿舍大搬迁给忘了。统计学的课还是一如既往的睡觉,谈不上什么内疚,在我看来没人会把自己的习惯当成一种内疚的。

学习委员说我的话变多了,很遗憾的说,我依旧认不得班里的每一个人,我更喜欢把时间花费在你身上。

生理实验依旧可以听到人或因惊恐或因做作而发出的尖叫,难免让人觉得不舒服,到是没到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开始用qq,开始后悔自己说的那句话,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如白菜和黄瓜毫无联系。

当然,心痛的时候比较喜欢看村上春树的书。比如《挪威的森林》,比如《海边的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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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0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